4月15日,一年一度的傣歷新年潑水活動在雲南省西雙版納州如期舉行,數萬名群眾和游客參與潑水狂歡,活動現場氣氛熱烈。然而,一些不法分子不顧現場工作人員文明潑水的提醒,惡意潑水,甚至趁潑水時機猥褻婦女。對此景洪警方加大了潑水活動的管控力度,當場抓獲惡意潑水的人員23名,其中1名涉嫌猥褻婦女的男子被行政拘留。(4月17日雲南網)
  潑水節上耍流氓,是極個別人的行為,大部分人還是很文明的。不過,這些少數人的行為,卻絕不能忽視。因為一顆老鼠屎,就能壞了一鍋好燙。筆者翻閱資料,發現去年即有25名此類分子被抓,另有23名盜竊嫌疑人被捕。可見,此種行為並不是一夜之間出現的。要不然,西雙版納潑水辦就不會專門下發文件,明確規定文明潑水,嚴禁以潑水為名侮辱調戲婦女。
  猥褻婦女,不僅是違法行為,而且也跟公序良俗相違背。那麼,為什麼在潑水節這種大庭廣眾之下,還有人做出此種行為呢?筆者認為,倘若換一個場景,比方說在大街上,人來人往,這些人是不敢當眾猥褻婦女的,估計會跟大家一樣,安安分分地走路。之所以在潑水節上耍流氓,無非就是一種想趁機“渾水摸魚”的心理在作祟。
  這種“渾水摸魚”的心理,不光是潑水節上的流氓所獨有,而是存在很多人的心裡。在官場上,看到別人受賄,自己忍不住了,以為大家都這樣沒關係,也伸出貪腐的手;在學術上,剽竊抄襲成風,那自己為何也不去做呢?省力省心,還有便宜可占。在社會上,看見貨車翻了,滾著滿地的水果,大家都去拿,那自己的手也不能閑著啊。
  或許有人會說這是國民性格所致,劣根性無法從人性當中剝除。其實,這完全是一個偽命題。總是歸結於虛無縹緲的國民性,解決不了實質問題。像西雙版納的波水節,如果當地政府對猥褻婦女的行徑聽之任之,那麼很快潑水節這個原本祈福歡樂的節日,將會變得面目全非成為流氓們的狂歡節。
  面對流氓的惡徑,就應該從制度上狠下功夫,嚴厲打擊“殺一儆百”。西雙版納就做的很好,先下政策文件,告誡人們哪些行徑不可為,再加強警力對付這些不聽話的流氓。你敢亂伸手,我就逮你。長此以往,這些想在潑水節上占便宜的流氓們也要掂量掂量,自己的手敵得過警察的手銬嗎?同時,廣大群眾也不能漠視不管,流氓這次騷擾了別人,下次有可能就是你或者你的妻子你的孩子,要形成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局面。這樣之後,你看,一個清明的社會離我們還遠嗎?
  文/於濤  (原標題:還有多少流氓想要“渾水摸魚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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