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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北京6月13日訊 記者 郄建榮 首部高標準農田建設國家標準——《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》(以下簡稱通則)今天發佈。相關部委今天在對通則進行解讀時明確表示,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要應充分尊重農民意願,維護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。
  通則由國土資源部牽頭,會同農業部、發改委、財政部、水利部、國家統計局、國家林業局、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等部門共同編製,將於2014年6月25日“全國土地日”起正式實施。這是我國首部高標準農田建設國家標準。今日,由國家標準委、國土資源部、發改委、農業部等聯合舉行的新聞發佈會對《通則》進行瞭解讀。
  四部門在解讀時表示,《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(2006-2020年)》提出,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,確保15.6億畝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、質量有提高。《全國土地整治規劃(2011-2015年)》明確提出“十二五”期間要建成4億畝高標準基本農田。《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》提出,到2020年,建成集中連片、旱澇保收的高標準農田8億畝。通則的制定和出台,也是貫徹落實上述國務院批覆的相關規劃、高質量完成規劃確定的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的基本要求。
  通則確定了高標準農田建設的重點區域、限制區域和禁止區域3類區域。
  同時明確,應充分尊重農民意願,維護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;要切實保障農民在高標準農田建設中的知情權、參與權和收益權,要求在建設前,應查清土地權屬現狀,調查瞭解土地權利人的意願;在建設中,涉及土地權屬調整的,要在尊重權利人意願的前提下,及時編製、公告和報批土地權屬調整方案,組織簽訂協議;建設後,依法進行土地確權、登記、頒證。  (原標題:首部高標準農田建設國家標準發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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