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  王峰
  近日,河南省陝縣檢察院對2013年辦理的76起暴力犯罪案件進行了調查分析,揭示出當前暴力犯罪發案特點,旨在有效化解社會矛盾,提高檢察機關保障社會穩定及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能力。
  突發性特征明顯
  因瑣事引發暴力刑事案件比率較高。2013年,該院共提起公訴暴力犯罪76件140人,其中因生活瑣事導致矛盾升級轉化為暴力刑事案件的51件91人,占暴力犯罪總數的65%,最為集中的是故意傷害、尋釁滋事、聚眾鬥毆等犯罪。這些案件從造成的危害結果來看,人身傷害大多為輕傷,財產損失多為千餘元。
  涉案人員出現“群體化”傾向。暴力犯罪多系團夥作案,少則兩三人,多則數十人,共同實施暴力行為。該院辦理的暴力犯罪案件中,共同犯罪比重為68.6%。特別是人身危險程度較大的尋釁滋事、聚眾鬥毆等犯罪,共同犯罪比率高達95.2%。且該兩類犯罪人多數有前科劣跡,其中不乏緩刑考驗期間再犯罪。
  暴力犯罪衝動性、突發性特征明顯。暴力犯罪案件,作案手段和工具一般都比較簡單原始,一般使用棍棒、刀斧、匕首、磚石等,或採用拳打、掌摑、腳踹等方式。涉案人員多是血氣方剛的青壯年,遇到矛盾衝動易怒,處理方法簡單粗暴,言語不和即大打出手甚至引發群體性暴力事件。如李某等7人聚眾鬥毆案,在某KTV消費的王某等人在離去時不慎撞壞店內設施,雙方因賠償問題發生爭執,進而引發群體性打鬥。
  多因糾紛未得到妥善解決引發
  矛盾糾紛未得到妥善解決是誘發暴力犯罪的重要因素。據統計,因日常生活、經濟糾紛長期得不到妥善解決,升級發酵為暴力犯罪的,占該三類案件數的78.6%。如故意傷害案多為鄰裡、親人之間,因日常生活積怨頗深,最終演變為刑事案件;非法拘禁罪多因民間經濟糾紛引發“民轉刑”案件。
  法律意識淡薄是導致暴力犯罪頻發的主要因素。涉案人員中,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比重為67.1%。涉案人員面對矛盾糾紛,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,反而採取過激舉動。在尋釁滋事、聚眾鬥毆案件中,涉案人員多是一些文化程度低,無固定職業且又群聚在一起的社會閑散人員,極易卷入衝突引起群體性暴力事件。
  輕緩刑比重大,涉案人員缺乏對法律的敬畏。從上述暴力犯罪的量刑情況來看,被判處免予刑事處罰、拘役或宣告緩刑的比例高達47.1%。據瞭解,一般暴力犯罪中,在涉案被告人能夠賠償到位的情況下,大多都會作輕緩刑處罰,而較少關註犯罪的原因和人身危險性。這樣一來,極大地降低了暴力犯罪的打擊和震懾力度,更助長了經濟條件好的涉案人員“以金贖刑”的囂張氣焰。暴力犯罪涉案人員前科多,緩刑期間再犯罪多等現象,已暴露輕緩刑隨意的弊端。  (原標題:暴力犯罪:六成因瑣事引發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q76tqnvc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